12月7日,有网民发消息称,近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一小区内,因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导致老人送医看病被延误,遗憾离世。当地警方9日发布通报:已对违法车主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理。
为生命让行,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小学生都知道要让110、120、119车辆先行,而这名私家车主却不以为意,全然不顾车上等着急救的病人,这种对生命的冷漠态度令人不寒而栗。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款200元。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见,阻挡救护车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违法。
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让救护车的事仍有发生。给生命通道添堵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耽误最佳救治时间,从而引发悲剧。
我们都是社会中的一员,下一个被堵在路上的人,或许就是你我他。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当依法有所作为,对于扰乱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每一起违法行为。法律露出锋芒,任性才会收敛。同时还应多管齐下,让公众认识到其社会意义。加强普法教育,让更多人明白,让行救护车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符合“紧急避险”情形,是可以免于处罚的,同时教会大家如何正确高效地让行,提高让行效率。只有人人守则,树立法治意识,才能确保生命通道畅行无阻。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槿色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