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缺乏性自我防卫能力,无论“收留”的名义有多么“高尚”,都遮掩不住恶劣的性质
山西女硕士走失被找回事件,有了最新权威消息。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中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晋中和顺县公安局曾发布警情通报称,卜某被山西省和顺县青城镇居民张某收留。“收留”一词,击中了全网网友的心。
根据通报,卜某现年45岁,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2011年期间,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5月26日,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村民郭某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
尽管“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只有寥寥数语,但还是刺痛了有良知者的心。可以想见,这背后有着怎样的不堪,有着怎样难以书写的恶意。
精神疾病患者的走失,是个体的悲剧,是家庭的痛点。一个大活人消失在家乡,消失在人海中,本该得到他人的同情,向其家人提供信息或者报警,也是理应承担的义务。当年并不是缺乏资讯的时代,无论是信息的连接还是情感的连接,都没有技术难度。然而,最不可思议的一幕还是发生了。
谁都知道,在法治社会,绝无超越法律框架的“收留”。正常的收留,是要依法走程序的。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依据,就把人“收留”了,这是收留还是“收容”?
精神病人缺乏性自我防卫能力,无论“收留”的名义有多么“高尚”,都遮掩不住恶劣的性质。有关方面表示,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才是精准的定性,也是让人略感欣慰的“伏笔”。一个随意剥夺他人自由权利的人,绝不可以被洗白为对流浪者施以情感和物质关切的“老实人”。依法惩治涉嫌强奸精神病人者,彰显法治威严,呵护公平正义,这是当地应有的担当。唯有如此,被伤害的灵魂才能得到抚慰,被破坏的秩序才能复原。
对于这一起事件,当地当有一份警醒。女硕士走失之地,距离其家乡百多公里,并不算太远,然而,其一走失就是13年,即使女硕士家里很快报警也无济于事。如果不是卜某名义上的“侄女”向寻亲志愿者朱玉堂求助,希望帮她婶婶寻找亲人,从而让卜某重新回到公共视野,卜某何时能重见天日,谁也不好说。其间,几多遗憾,几多教训,值得探究。
此外,那些知情不报者,那些对骨肉离散、被人欺凌的惨剧熟视无睹的人,也该深深自省。即使是一位精神病人,也不可被随意处置,谁也没权改写她的命运。面对他人的苦痛,多一份体恤,多一份悲悯,并不是过高要求。
卜某终于回到了父母的怀抱,这的确是一个“喜讯”,但这个“喜讯”真的能让那些冷漠无情的人心安吗?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