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重磅/社评

“先享后付”消费成套路,亟待监管出手

不管如何挖空心思算计、如何宣传包装美化,一些商家推出的“先享后付”都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之嫌,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相关协议也有失公平

近日,“先享后付”消费模式在预付费行业悄然兴起。据央视《财经调查》披露,多位消费者反映,他们遭遇的“先享后付”并非像商家宣传得那么美好。

所谓“先享后付”,就是让消费者先享受消费、后支付钱款,通过协议约定,消费者像“办卡”一样在商家连续消费,但是“办卡”费用后续分期结清。对消费者来说,“先享后付”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享受“办卡”折扣的同时,还不用担心商家卷钱跑路。

在我国不断强化对预付卡式消费监管的语境下,“先享后付”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不过,这种听起来很美的消费方式,实际上却套路满满。 据悉,美容门店、健身、教培、养宠,都是“先享后付”主推的使用场景。央视记者在南京、天津、杭州等地美容门店体验“先享后付”消费,流程非常相似。店家推荐某款价格相对较低、期限较短的项目,“先享后付”按月还款。当记者消费了第一次,店家再推荐价格较高、期限较长的项目,且月还款额低。表面上消费者还款压力小了,实际上是商家增加了服务频次、延长了服务期限。在“为你着想”服务中,消费者不知不觉中落入商家陷阱。

更为关键的是,据开展“先享后付”业务的商家表示,“先享后付”有强制扣款功能,以保障商家能收到尾款。消费者与商家一旦签订“先享后付”消费协议,若发生纠纷想终止履约,不仅要交违约金,还只能求助商家从后台解约。如果商家不想解约,钱就会被一直划扣。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签订“先享后付”消费协议,很难详细看完协议内容,一些商家的“套路”就在此。因为签有协议,商家规避了法律风险,消费者一旦发现被坑却很难维权。也就是说,消费者从听信商家宣传、选择“先享后付”消费时,就进入商家圈套,且步步被算计。不仅如此,“先享后付”的消费金融模式,很难定义本质,可以逃避国家对预付行业的监管。

“先享后付”本是一种超前消费模式,却被无良商家利用成为经营套路。为了获取更多收益,一些“先享后付”运营方以高额提成为诱,吸引代理商推销商家接入,并从中收取不菲的代理费。各端口所有收益最终都由消费者埋单。 消费者频频踩坑,提醒自身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同时要量力而为、理性消费。

其实,不管如何挖空心思算计、如何宣传包装美化,一些商家推出的“先享后付”消费都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之嫌,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相关协议也有失公平,违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稳定健康的市场消费秩序更是一种损害。

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陷入“先享后付”消费陷阱,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出手、积极干预。比如出台“先享后付”相关规则,制定公平的统一的协议模本,约定明确的“后付”时间和方式,确保消费者可以随时停止“先享”消费等。

商家套路不断、花样再多,总有漏洞。只要监管部门多一份责任、消费者多留一个心眼,商家套路再怎么“深”都会“现形“。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