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重磅/社评

依法严惩境外电诈犯罪集团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缅北果敢明家犯罪集团成员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明国平、明珍珍等39人,依法提起公诉。依法从严惩处明家犯罪集团组织者和骨干成员,有力打击了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嚣张气焰,极大震慑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彰显了法治力量和法治精神。

长期以来,明家等缅北家族势力犯罪集团把境外当法外、以血路开财路,武装庇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伙同他们既大肆诱骗中国公民出境加入诈骗组织,又疯狂对中国国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多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魔不胜道,邪不压正。依法严惩明家犯罪集团犯罪行为,符合国内法规定和我国所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所确定的国际义务,是依法行使我国司法主权的重要体现。

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非“避罪天堂”。自2023年7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以来,中缅双方通过警务执法合作和一系列打击行动,累计抓获5.3万余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臭名昭著的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遭到毁灭性打击,临近我边境一侧的缅北地区规模化电诈园区全部被铲除。不论电诈分子企图藏身何处,妄图寻求何种庇护,中国都有能力依正当程序,将其绳之以法。

当前,在强力打击震慑下,仍有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心存侥幸、负隅顽抗,向境外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转移。随着我国与更多国家深化务实合作,进一步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全面清剿境外窝点,必将给予这些顽固分子以迎头痛击,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毒瘤”彻底清除,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社记者 熊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