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以来,天宁法院移交拒执线索25件25人,法院判决16件17人。通过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经移送涉拒执后直接执行到位金额115万元,通过高效办理拒执案件,天宁区法院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分别提升了20.68个百分点和12.94个百分点。
强化政法单位协同配合,建立高效共建机制。联合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制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指引,对各办案部门的职责范围、协作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入罪条件和证据标准。牵头构建政法单位部门负责人定期协调、承办人共同研判、类案工作联络人信息互通的“三级协调”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5次,解决案件流转效率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
强化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连续三年把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确定为年度重点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工作“一案双查”的若干规定》《关于成立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部门主要审执质效指标目标》《各类人员办案任务数》等文件,明确办案任务及标准,对犯罪线索发现、梳理、调查、移送、判决等环节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财产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转移支付行为,对拒不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49人予以惩戒。
加强舆论引导力度,提升案件震慑效果。充分发挥“一把手”一线办案的“头雁效应”,天宁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两年带头办理拒执罪案件,其中“协助实施拒执犯罪,构成拒执共犯——陶某某与田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入选江苏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通讯员 商栋 记者 陈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