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城事

连云港港口试点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近日,连云港港口正式获批开展“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这一试点政策的实施,标志着连云港港口在国际航运领域又获得一项新的利好政策,为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的国际物流通道注入强劲动力。

据悉,自获批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申请开展连云港港与上海港洋山港区之间,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此次沿海捎带政策使得符合条件拟开展业务试点的外国、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可利用其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可在连云港开展业务试点。这为连云港港口带来更多的国际航运资源和业务机会,尤其是能够很好地促进外轮公司在连云港开设外贸干线,降低船公司的运营成本。

连云港港口作为国际枢纽海港之一,一直以来都在积极寻求国际航运业务的发展和创新。此次获批试点“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不仅拓展了连云港港口的业务范围,提升其在国际航运市场中的竞争力,还将进一步加速连云港港口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形成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网络。王晓宇 张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