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重磅/社评

“七天无理由” 善意不容滥用

近日,五条人乐队造型师网购西装用于跨年晚会表演后退货退款一事,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该造型师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无视商品在公共场合展示后的损耗,将已沾染汗渍、气味且无法二次销售的商品退回,把品牌当成冤大头,这种行为令人不齿。

此前,类似的“表演式退货”事件已多次被媒体曝光,买家为了一己私利,罔顾商家损失,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秩序。

“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本是电商平台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所释放的善意,旨在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后悔期”。然而,这一机制却被某些人当作“薅羊毛”的工具,肆意践踏。此次五条人乐队造型师的行为,无疑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的主要场所,无疑肩负着重大责任。一方面,要加强对退货机制的监管,完善退货审核流程。另一方面,要为商家提供便利的申诉渠道,当商家权益受到侵害时,能迅速展开有效维权行动。

说到底,“无理由”不是“无理”。只有在法治全方位、多层次的有力保障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才能摆脱被滥用的困境,真正回归其服务消费者的初衷,而非成为不诚信者的“避风港”。广州 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