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国家重要的不可再生文化资源,摸清文物的“家底”极其重要。记者近日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完成71万余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文物复查,复查率超过93%。新发现文物5.2万余处。
开展文物普查,可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只有摸清文物的“家底”,才能更好开展保护。
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有哪些侧重?
从1956年至今,我国已经开展了四次文物普查。这四次文物普查各有侧重。 1956年2月,第一次全国考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4月,我国首次提出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具有开创意义。
1983年至1988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国务院公布了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普查范围涉及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六大类。工业遗产、村落民居、乡土建筑首次进入文物普查范畴。
目前正在进行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跨度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6月。本次文物普查有两大任务:
一是对所有“三普”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核;
二是对此前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登记。
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有何保护价值?
此次普查,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摸清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状态等,在我国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里,国家级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加起来占比不到4%。而剩下的大量低级别文物,寂静地散落在乡间田野、寻常巷陌。所谓低级别文物,主要是指市县级和尚未定级的文物。“低级别”并不意味着“低价值”,很多低级别文物所蕴藏的历史、艺术和文化价值丰富。目前,第四次文物普查正在进行的实地文物调查,面对的就是大量低级别文物的复查和新登记。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