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出售二手假冒手风琴,卖家退一赔三

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买到假货,消费者能否主张三倍赔偿呢?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判决销售者存在欺诈行为,给消费者退货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

通讯员 杨洁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张晓培

家住徐州市泉山区的王大爷是一名音乐爱好者,退休后一直想着能重拾年轻时的爱好,弹一弹手风琴。经过多方比较,王大爷于2022年11月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张某销售的国外某品牌二手手风琴一台,价格为9800元。

到手后,王大爷仔细查看,发现与张某在平台上发布的手风琴图片一致,但是存在一个琴键偏高和一个琴键歪斜的情况。没多想就确认收货。

王大爷满心欢喜地排练了几天,但在弹奏中,老年大学的几名音乐老师发觉这款手风琴音色不对。王大爷带着手风琴找到了徐州某手风琴乐团,请老师傅们看了看。经过与多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手风琴对比,王大爷发现手中的手风琴与正版手风琴在重量、尺寸、商标字体大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也与产品宣传手册上介绍的技术参数明显不同。怀疑买到了假琴,王大爷提出退货申请并说明了退货理由,张某则以二手商品售出后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货。双方诉至法院。

法庭上,王大爷认为自己受到欺骗,张某作为二手手风琴销售者,可以卖旧货,但不能卖假货。同时,王大爷认为张某属于电子商铺的经营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低买高卖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张某则辩称该手风琴原先是一名音乐学员购买的,自己只是在平台上代卖。自己既不是经销商也不是销售者,只是在平台上卖二手货。另外王大爷也确认收货了,二手物品已经使用过了,不能再退货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张某销售的是二手手风琴,但在平台上出售时标注的是国外某品牌手风琴,因此张某应当保证其销售的二手手风琴为正规的品牌手风琴。实际交易中,张某交付给王大爷的手风琴与正版手风琴存在差异,并且张某也无法证明涉案手风琴是正版,由此可以证明张某在出售涉案手风琴时存在明知且故意隐瞒情形,应认定存在欺诈行为。此情形下,王大爷要求退货合情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经查明,张某自2014年12月开始在二手交易等网络平台上销售二手手风琴,涉及品牌较多、销售数量较大,而且跨度时间长,应当认定张某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案中,张某自称案涉二手手风琴是他通过二手交易平台代卖,从中仅赚取500元。由此也可以看出张某并非将自己闲置不用的物品出售,而是一种营利性的经营行为,符合经营者的基本特征。因此王大爷要求张某退一赔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退货退款,并给予王大爷三倍赔偿共计2.9万余元。张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