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1月22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江苏省级层面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苏宁
加强公共数据供给
能共享的不得重复收集、多头收集
目前,数据工作进入由战略部署向落地实施的关键阶段,聚焦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数据共享不充分,“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加强公共数据供给,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放数据,促进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合理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收集,强调“能够通过共享获取数据的,不得重复收集、多头收集”。建立公共数据统一目录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依托公共数据平台实施公共数据的统一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数据平台之外新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营通道”。对公共数据汇聚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推动公共数据回流,更好满足基层业务需求。推进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设,促进数据共建共享。
对数据产业进行体系化布局
抢占未来发展先机
2024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细化具体措施,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培育经营主体,壮大产业规模,繁荣产业生态,力争建设国内领先的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条例》专门设立了数据产业专章,对数据产业进行体系化布局,抢占未来发展先机。
《条例》要求制定数据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培育发展数据汇聚处理、流通交易、安全治理等相关产业,推动构建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推进数据产业发展载体建设,促进数据产业集群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数据产业。完善数据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推动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鼓励支持数据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数据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数据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数据企业认定机制。要求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性措施,规定可以依法设立相关基金,引导支持数据产业发展。
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
提出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等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如何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已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条例》立足江苏产业发展优势,充分体现江苏制造业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积极发挥数据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的创新引擎作用。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应用场景布局,建设典型数据应用场景,推进数据应用创新。
《条例》提出江苏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创新,推动解决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和产业化问题,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规范监管,提升人工智能发展质量和水平。支持构建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
《条例》还明确推动数据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活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数据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强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提高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
规制“大数据杀熟”
更好维护网络平台用户权益
近年来,数据泄露、个人信息滥用等事件频发。对此,《条例》明确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应当销毁个人信息相关数据,以防隐私泄露。针对个人信息相关数据的流通使用,应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经过匿名化处理,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还有一些网络商家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夏正芳介绍,《条例》规制了“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更好维护网络平台用户权益。《条例》明确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网络数据、算法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在平台上产生的网络数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