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封面导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江苏这么做

出台生育服务支持、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住房就业支持等方面15条措施

A4

3月1日起,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在落实好国家生育补贴制度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补贴力度

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

到202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部建成妇幼保健院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现有场地或设施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适应学龄人口高峰,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支持幼儿园提供寒暑假期托管服务

把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组织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