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要查清个案,更要顺藤摸瓜,找到更多违法犯罪线索,严惩不贷。希望业内清理门户的动作更大些,把其他“害人虫”也给揪出来
现代快报报道,1月18日,郑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接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1月17日将郑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郑某某被拘后,有多位演员在网络上曝光被其侵害的经历。
这一案件令人极为关注。多年前,郑某某曾出演周星驰导演的《美人鱼》。作为影业公司董事长和导演,他的“本色”表演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以至于近期电影《美人鱼》中的相关镜头在网络上“翻红”。但他在现实生活中,以“指导舞蹈”为幌子所展现的“演技”不仅恶臭,而且演砸了。说白了,其所谓的“指导舞蹈”不仅是荒唐的借口,更是犯罪行为。
资深的影业公司董事长和电影出品人,通常拥有充足的资源和影响力、权威性,对抱着艺术梦想、懵懂无知的未成年演员或准演员来说,地位和力量上的不对等,可以想见。一旦这样的“权威”动起歪脑筋,后果不堪设想。正如有自称知情的演员所言,对于不听话的演员,郑某某就以删镜头为威胁,这意味着之前演员为拍戏投入的巨大成本化为泡影。而听话的结果是什么,可想而知。
为此,不仅要查清个案,更要顺藤摸瓜,找到更多违法犯罪线索,严惩不贷。
这一案例带来的教训是沉痛的。种种细节向我们所有人发出警示:相关行业准入门槛低,一些拥有话语权的从业者素质低下,造成风气恶化;由于行业监管缺失,别有用心者为所欲为,却很难被“发现”。此次郑某某出事,是被举报的结果,但过往多数受害者选择了沉默;从演员到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对某些从业者利用身份便利大搞“挑选演员”“指导舞蹈”行径,缺少足够的警惕,也未能织起严密的保护网。
影视剧创作和生产,没有脱离法治的“特权”。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的现状,必须不分领域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绝不能容忍“灰色地带”的存在。
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业准入机制等举措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不断强化监管和监督机制,坚决清朗行业风气,切实维护从业者的合法利益,刻不容缓。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冒充影视集团高管,以童星招募为名猥亵女童,这种骗局在多地出现过。这类骗局显然不只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
令人唏嘘的是,骗子一一被抓,但骗子模仿的对象却极少传出被抓的消息,这一点并不正常。希望自郑某某一案后,业内清理门户的动作更大些,把其他“害人虫”也给揪出来。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