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据了解,制定该《指引》,是为了总结和梳理涉股东出资类案件的裁判规则,着力规制和解决公司股东出资中的普遍性问题,引导公司将股东出资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引导有限公司规范内部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涉股东出资类矛盾纠纷。
发布会上,南通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韩兴娟介绍了2024年度全市法院股东出资类案件审理情况。202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公司类案件1254件,同比上升6.3%;其中,股东出资纠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追收抽逃出资纠纷等直接与出资有关的纠纷665件,占比53%;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乃至清算责任纠纷等案件中也不同程度涉及出资争议。股东出资责任纠纷已成为公司类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
南通中院民二庭庭长符东杰介绍,《指引》共六个方面18条内容,对出资主体、时间、方式、增资、减资以及常见的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制定过程中,既将公司法的新规贯穿始终,也融入了长期司法实践形成的裁判观点和裁判规则;既涉及股东出资的实体性条件,也明晰了股东出资的程序性要求;既有审判角度的观察和思考,更突出公司和股东视角下如何规范出资的程序和方法。为了讲明相关重点问题,还选取了部分案例库案例、省法院和南通中院公开发布的案例予以说明提示,提升指引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严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