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和平台企业经营信息的共享,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平台内信用管理制度和平台间失信联合约束制度,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在平台规则内予以限制。
近年来,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等普遍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给出了本平台的诚信底线,明确了限制账号功能、封禁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失信惩戒措施。大量违法失信账号被平台封禁,被拉入了“黑名单”。但各平台的信用管理基本处于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状态,由于各平台的失信惩戒标准不一致,有宽有松,且失信惩戒信息共享性差,给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多生存机会,提供了更大的生存空间。于是,一个吃流量饭的博主因违法失信问题在A平台被封禁了,转身在B平台或C平台又注册了一个新账号,照样活得很滋润。
各平台间的失信惩戒机制不能对接,不能统一步调,就让失信惩戒有了很大的局限性,就让失信惩戒的效果大打折扣。
《意见》提出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平台间失信联合约束制度,给平台企业填补失信惩戒缝隙和漏洞、强化失信惩戒链接指明了方向。相关部门应鼓励、支持、推动各网络平台建立失信惩戒信息共享机制,并严格落实实名注册制度,以此为基础,实现各平台失信惩戒的“同频共振”,即一个平台封禁了某账号后,其他所有平台同步封禁,执行同样的封禁标准,做到“一处拉黑,全网封禁”。这样的平台联合惩戒符合“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原则,能够让平台失信惩戒更全面、更到位、更公平。河北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