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4月4日,中方发布系列反制措施。
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公告称,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美方做法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损害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此次加征的关税。
中方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单边关税措施,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方式,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
商务部:中方已在世贸组织起诉美“对等关税”措施
4月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方在世贸组织起诉美“对等关税”措施答记者问。
问:据悉,中国在世贸组织就美国对华产品加征“对等关税”措施提起诉讼。能否请您介绍具体情况?
答:美东时间4月2日,美方宣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中方已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
美方征收所谓“对等关税”,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严重损害世贸组织成员正当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经贸秩序,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危害全球经贸秩序稳定。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中方始终是国际经贸秩序的坚定捍卫者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者。我们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取消单边关税措施。
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商务部4月4日发布2025年第21号公告,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高点航空技术公司等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16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附件列出了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分别为:1.高点航空技术公司(High Point Aerotechnologies);2.环球世界物流公司(Universal Logistics Holdings, Inc.);3.Source Intelligence公司(Source Intelligence, Inc.);4.美国繁荣联盟(Coalition For A Prosperous America);5.内华达山脉公司(Sierra Nevada Corporation);6.边缘自治运营公司(Edge Autonomy Operations LLC);7.赛博勒克斯公司(Cyberlux Corporation);8.哈德森技术公司(Hudson Technologies Co.);9.萨罗尼克科技公司(Saronic Technologies, Inc.);10.国际海洋工程公司(Oceaneering International, Inc.);11.摇杆舵公司(Stick Rudder Enterprises LLC);12.立方公司(Cubic Corporation);13.S3航空防务公司(S3 AeroDefense);14.特科姆公司(TCOM, Limited Partnership);15.文本矿公司(TextOre);16.ACT1联邦公司(ACT1 Federal)。
将11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商务部4日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斯凯迪奥公司等11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斯凯迪奥公司等11家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
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
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11家美国实体为:1.斯凯迪奥公司(Skydio Inc.);2.BRINC无人机公司(BRINC Drones,Inc.);3.红色六方案公司(Red Six Solutions);4.赛尼克斯公司(SYNEXXUS,Inc.);5.火风暴实验室公司(Firestorm Labs,Inc.);6.奎托斯无人机系统公司(Kratos Unmanned Aerial Systems,Inc.);7.浩劫人工智能公司(HavocAI);8.尼罗斯科技公司(Neros Technologies);9.多莫战术通信公司(Domo Tactical Communications);10.急速飞行公司(Rapid Flight LLC);11.英斯图公司(Insitu,Inc.)。
对进口医用CT球管进行产业竞争力调查
商务部4日发布公告,对进口医用CT球管发起产业竞争力调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天表示,此次调查是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首起产业竞争力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商务部可就进口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开展调查。
发言人说,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证据显示,中国医用CT球管产业起步较晚,产业处于发展期。受进口产品冲击,国内产业经营困难,产业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申请人据此请求商务部就进口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开展调查。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介绍,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证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自美国、印度倾销进口的相关产品进口数量累计增长13%,进口价格持续下降,对国内产品销售价格形成压低和抑制,国内产业经营困难,处于亏损状态。调查机关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后,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对申请书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反倾销调查立案条件,决定发起调查。调查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对原产于美国、印度的进口相关医用CT球管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4月4日,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印度的进口相关医用CT球管发起了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5年3月7日收到昆山医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相关医用CT球管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印度的进口相关医用CT机用X射线管及其管芯(又称相关医用CT球管)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医用CT球管的合计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4月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印度的进口相关医用CT球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反倾销调查是应国内产业申请而发起的,调查产品为部分滚珠轴承医用CT球管产品。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证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自美国、印度倾销进口的相关产品进口数量累计增长13%,进口价格持续下降,对国内产品销售价格形成压低和抑制,国内产业经营困难,处于亏损状态。
调查机关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后,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对申请书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反倾销调查立案条件,决定发起调查。调查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暂停6家美国企业产品输华资质
海关总署4月4日发布第54号和第55号公告,为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保障中国畜牧业生产安全,由于相关进口产品存在检验检疫问题,决定暂停1家美国涉事企业高粱输华资质,3家美国涉事企业禽肉骨粉输华资质,并暂停2家美国涉事企业禽肉产品输华。
对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4月4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钐、钆、铽、镝、镥、钪、钇等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日表示,此次中国政府依法对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目的是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物项具有军民两用属性,对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将相关物项列管,体现了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的一贯立场。中方愿通过双边出口管制对话交流机制,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合规贸易。
综合新华社、商务部网站、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