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无锡

上桌的帝王蟹和照片里不一样了

商家“掉包”产品被判三倍赔偿

平日,看到商家贴出的平价“畅吃海鲜”的广告你会心动吗?心动之余是否又会担心商家以次充好,掉包你挑选中的鲜活水产呢?近日,无锡新吴法院有这样一起案件,商家售卖加工鲜活帝王蟹,引发纠纷,最终被判承担三倍赔偿的案件。

2024年9月,李某看到某商家发布的优惠吃帝王蟹的广告后欣然前往。到店后,他挑选出一只鲜活的帝王蟹并拍照纪念。这只帝王蟹则被商家带入后厨清洗、拆解、摆盘。

待餐品上桌,李某发现上桌的帝王蟹与其拍照的帝王蟹特征存在多处不一致的地方。“这怎么还变了个样?”李某当即向商家反映该情况,商家提出再由李某重新挑选一只螃蟹,但李某则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双方协商未果后,李某报警。警察到场组织双方协商,也没能促成和解。于是,李某虽然支付了螃蟹费用,但仍向无锡新吴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商家退还用餐费用并予以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必须保证其为李某提供的帝王蟹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但其上桌的帝王蟹与李某选购的帝王蟹存在特征点不一致的情形,说明其在清洗、拆解、摆盘的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导致李某选购帝王蟹被替换。商家应承担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因上桌的帝王蟹与李某选购的帝王蟹客观上不一致,其无法证明为李某提供的帝王蟹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不能排除消费者对其以次充好的合理怀疑。为保障一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法院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商家需退还李某餐费并予以三倍赔偿。

朱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