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接到事故警情,矿山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汽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有人员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拍照取证,摩托车后座女乘客的左脚受伤,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民警对事故双方例行酒精检测时,测酒棒报警,摩托车驾驶员高某涉嫌酒驾。于是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途中高某企图逃跑被民警追回。
面对民警的问询和酒精检测,高某均不予积极配合,民警对其进行了告知,并以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随后将高某带往医院采集了血样送检。
4月15日,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高某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为64.1mg/100mL,确认其构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高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郑阳 安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