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4月17日,江苏省委政法委召开政法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发布会,相关案例涉及公司实控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强迫交易等。
案例1 吴某某系农民,其承包的养殖鱼塘紧邻甲公司发电风机。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吴某某为独揽甲公司发包的道路打桩及维修工程,采用堵塞施工必经道路的方式,先后阻碍四家中标建设公司进场施工,导致两家公司严重延误进场施工时间,另两家公司被迫弃标,后由吴某某挂靠的公司递补中标。两家弃标公司因弃标直接损失前期投入4.9万元,并被甲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甲公司因次低价递补中标增加额外合同费用23万余元。2024年6月,检察机关以吴某某涉嫌强迫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吴某某被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检察机关根据办案中发现的被迫弃标企业信誉受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甲公司将相关企业从供应商“黑名单”中移除。
案例2 2016年底,夏某某通过其控制的公司以24.5亿元收购上市公司甲公司22.18%流通股及22.82%限售股,成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下半年,因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股票质押融资需要追加资金,夏某某未经甲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多次以甲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供其实控公司使用,或以甲公司名义为其个人、实控公司向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后因未按约定还款,致借款人对甲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截至2022年3月,甲公司因承担借款归还责任或担保责任被法院执行造成损失共计3亿余元。2022年7月,检察机关以夏某某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夏某某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责令夏某某向甲公司退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