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重磅/社评

发布“抢票神器”案例 具有示范作用

近日,最高法发布了一例“抢票软件不正当竞争案”。该案原告是一家知名娱乐票务代理公司,而被告郑某忠在某二手购物平台售卖针对原告App的抢票“外挂”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模拟人工操作,可以提高订单信息的填写速度,并可在短时间内重复提交,增加了在原告平台抢票成功的概率。这起案件被视为全国首例认定抢票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例。

抢票“外挂”软件也被称为“抢票神器”。由于人手拼不过软件,所以使用“抢票神器”实际上属于作弊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因此,本案将“抢票神器”判定为不正当竞争,明确认定使用抢票软件牟利属于违法行为,有助于依法打击“黄牛”,遏制“抢票神器”泛滥之势,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正常情况下,抢票应遵循先来后到的公平原则,但当“抢票神器”出现后,就打破了均衡,违背了公平原则。

目前抢票服务在不少领域存在着,已然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搅乱了市场秩序。此次,最高法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对于各地遏制“抢票神器”,依法严厉打击“黄牛”,净化市场环境,倡导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浙江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