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城事

护航民生

扬州法院开展“春风行动”集中大执行

4月28日清晨,扬州法院开展了“春风行动”集中大执行。此次执行中,法院执行小标的,护航大民生,为多个企业、个人追回了案款。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居某成为被执行人,经扬州市高邮法院审理,认定其限期腾出房屋。而在前期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多次上门释法,引导居某认判服法,主动将房屋腾空,并详细向其释明救济程序。

但居某坚持自己的想法,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为推动案件进展,法院与属地村委会开展协商联动,督促村委会配合做好房屋安置工作,同时再次明告居某限期腾出房屋,但居某固执己见,拒不配合。

4月28日,高邮法院在现场反复警告无果后,依法依规现场强制开展腾房工作,执行时,对居某个人财产仔细登记、小心搬拿,确保个人财物无缺失。

在宝应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在平台租赁手机使用,但后来逾期未给付租金,申请执行人依据赋强公证文书申请执行。宝应法院当天上门查控到被执行人后,对其释法明理,而其仍无还款意愿,法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

当天,大部分被执行人都配合执行,偿还了案款,但也有人玩起了“躲猫猫”。广陵法院到达一女性被执行人家中时,其家人谎称被执行人已经搬走,该处只有父子二人居住。但细心的承办人发现,其家中有女士化妆用品,对家人明理释法后,家人坦言被执行人正躲在家中,最终,被执行人被带回法院。

在当天的执行行动中,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家中有孩子、高龄老人的被执行人,采用延迟或不采取强制拘传的措施,给被执行人留足妥善安置时间。截至当天下午3点,扬州全市法院此次春风行动集中大执行共计上门搜查192户,拘传33人,执行和解29件,执结案件22件,执行到位184.4万元。出动警车60辆,执行干警218名,邀请9名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开展案款发放活动,发放案款合计1885.2万余元。 扬法宣 庄剑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