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大江苏

江苏立法保护我们的生物“朋友圈”

多部门拿出贯彻落实举措

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鹿王争霸” 严正东 摄

作为人类在地球上的共生伙伴,野生动植物不仅为维持生态平衡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增加了人们亲近大自然的乐趣,构成了我们的生物“朋友圈”。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贯彻《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从会场了解到,《条例》不仅体现了江苏生物多样性的省域特点,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比如规定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明确要丰富植物结构层次,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红艳

体现江苏省域特点,明确优先保护3类典型生态系统

今年5月22日,也就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美丽江苏建设又增加一部法规制度。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介绍,《条例》具有坚持系统保护、体现江苏省域特点、筑牢生物安全屏障、激发全社会参与活力四方面特点。在体现江苏省域特点方面,《条例》充分考虑江苏省生态系统的区域性、典型性以及物种的独特性等特点,明确规定优先保护具有高自然价值、功能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典型生态系统,包括长江、太湖、沿海滩涂等流域区域典型湿地生态系统,宁镇山脉、云台山脉等低山丘陵区域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入海河口、海湾、海岛、牡蛎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编制第二批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组织新一轮本底调查

立法针对性加强了江苏特色生物物种的保护,不少珍贵、濒危动植物资源写入《条例》。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了江苏省重点保护物种,主要包括银缕梅(分布:宜兴、溧阳)、宝华玉兰(分布:镇江)、秤锤树(分布:南京)等珍贵、濒危维管植物资源,丹顶鹤(分布:盐城)、麋鹿(分布:盐城)等珍贵、濒危陆生脊椎动物资源,中华虎凤蝶(分布:镇江、南京等)、拉步甲(分布:无锡、苏州等)等珍贵、濒危陆生昆虫资源,长江江豚(分布:长江江苏段)等珍贵、濒危水生生物资源。

据悉,今年上半年江苏将在全国率先完成以县域为单元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截至目前,在全省95个县(市、区)中,已有93个全面完成调查,调查发现物种数更新至8842种,记录到国家重点保护物种176种、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受威胁物种132种。

蒋巍表示,根据《条例》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将围绕热点地区和重点物种组织开展新一轮本底调查,突出专项调查和专题调查。研究编制第二批江苏省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第一批红色名录包括独花兰、青头潜鸭、原矛头蝮等物种)、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第一批指示物种清单包括中华蟾蜍、白鹇、震旦鸦雀等物种),有效指导物种分级管理与科学研究。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和成果的统一管理、展示和应用。

回应社会关切,规定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

《条例》还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近年来放生和增殖放流的行为越发多见。虽然有的是出于善意,但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疫病传播及非法交易链滋生等严重后果。此外,调查发现江苏有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松材线虫等外来入侵物种,存在一定的生态安全风险。

为此,《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放生;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十五日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比如,每到春夏之交,城市的‘飘絮之痒’成为民生吐槽。这其中就与‘多样性失衡’有关。大家都知道,这些飘絮主要来自杨树,杨树的雌株生长快于雄株,在追求快速绿化效果的时候,往往大量种植雌株,大量雌株集中成熟,导致飞絮量持续增长。”蒋巍说,这也给我们启示,生态建设不能追求短期效益,而需尊重自然规律,现代化生活实质上也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此,《条例》明确要丰富植物结构层次,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多部门现场拿出贯彻落实《条例》具体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美丽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蒋巍介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重点做好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评估、全面开展长江水生态考核、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六方面工作。具体工作举措包括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联合省相关部门制定加强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意见等。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邹芳刚介绍,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利用三大任务,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种业振兴,保障粮食安全。在保护方面,进一步创新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的模式,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在鉴定方面,要促进部省协同农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发掘具有高产、优质、抗病等特性的优异种质资源;在利用方面,要进一步加快建设家畜、家禽、长江特色渔业、河蟹、经济红藻等6个种质资源保存和创新利用中心。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孙卫东介绍,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要求,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美丽江苏国土空间格局;二是强化资源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能力水平;三是实施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四是开展创新探索,不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顾振东表示,将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城市绿色空间生态功能,强化城市绿色资源保护,提升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苏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戴怀宝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履行林业部门的职责,加强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为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贡献林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