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国内

员工发烧37.9℃请假遭HR辱骂

律师:HR如对员工造成伤害公司也要担责

6月5日上午,天眼查社交账号发布一则网帖称,有网友发文吐槽某公司HR。其发烧37.9℃向HR请假1小时,但请完假后因有工作未处理完并未离开公司,结果遭到HR近2小时的辱骂。网帖显示,HR对其发表了“你这也太娇气了,我天呢,38度顶不住”“该看看精神科了”等言论。该网友还称,事发当晚其工作账号被删除,并被通知其绩效工资为0。据悉,该网友发帖地址显示为杭州市萧山区愿景未来大厦,这里是愿景未来(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

对此,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他们已介入处置,“公司方面表示仅是两人因个人原因吵架。”该局工作人员还表示,已和涉事公司对接过,涉事员工不会受到任何处分。

事件曝光后迅速登上热搜,一些网友认为HR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针对公众关注的法律争议点,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律师谌红莹认为,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已构成医学上的“发热”,此时员工请病假属于正当权利。如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病假申请,并要求员工继续工作,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据此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谌红莹认为,HR在管理过程中发表如“太娇气”“该看看精神科了”等侮辱性言辞,涉嫌侵犯员工人格权。若该言论属于公然侮辱,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此外,《民法典》规定,HR在履职过程中如对员工造成损害,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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