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子弟护犊情”。 诗是网友“暴改”的,事是真实发生的。
6月8日,外地游客在安徽泾县桃花潭景区被打一事有了处理结果。据泾县联合调查组通报,涉事3人被行拘,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其中,泾县公安局党委履行从严治警责任不力,责令向泾县县委作深刻检查;泾县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长葛伟处警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认真,决定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免职。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朱严伟对涉旅投诉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决定给予其诫勉处理(详见今日A6版)。
事后惩治上了“力度”,意味着有关方面认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
该通报称,6月1日,游客蔡某携妻女驾车至安徽泾县桃花潭街道,将车辆停在佳乐土菜馆门前西侧的三轮车公共停车位上,因拒绝在该菜馆用餐即遭到该菜馆店主及其亲戚等4人的殴打。
然而,民警最初的处理,却让人大吃一惊。
当天事发后,蔡某妻子报警,派出所民警带队赶至现场处警,调解作出“各自承担医药费,唐某六向蔡某赔礼道歉并支付500元误工费”的调处意见。冲突中蔡某、唐某六受伤,经法医鉴定,蔡某伤情为轻微伤。6月2日,蔡某驾车带家人离开泾县。
至此,似乎事件已经完美地解决了。然而蔡某于6月6日上网曝光此事的举动说明,他对这一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处置纠纷,必须公正公平,绝不能有护犊、拉偏架的意识,否则何以服众?
有句老梗,“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吗?”可当涉事游客需要警察为自己撑腰的时候,结果是令人失望的,被群殴者竟要和打人者“各自承担医药费”。对于事件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看不到?退一步说,即便涉事游客也有行为瑕疵,但考虑到他被打成轻微伤,且群殴者当着蔡某四岁女儿的面实施暴力,把孩子吓哭,也不可各打五十大板。
值得一提的是,该通报强调:调查期间,涉事4人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向蔡某道歉并支付蔡某医药费、误工费9000元,取得了蔡某及其家人的谅解。无疑,此时事件已经出现重大转折,但这只是舆论倒逼的结果。
此外,6月6日,媒体记者电话联系泾县文旅局时,工作人员表示双方已和解。言下之意,“和解”就是已经画下休止符。这一表态看似符合逻辑,实则令人不解。当地出了这么一件影响地方形象的负面事件,文旅部门就应立即跟进,做出补救之举。岂能观望了之?事实上,通报所言泾县文旅局有关人员“对涉旅投诉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已经道出了行政执法层面的重大缺失。
针对事件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逐一解决和问责,是题中应有之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事件看似偶然,实际上具有必然性,令人不安。如果某些商户的霸道作风不改,如果有关方面处理问题做老好人、“大事化小”的意识不消,谁能保证类似案例不再发生?
惩治涉事公职人员不是“终点”。此事从一个侧面揭开了地方治理中存在的症结。在“不敢来桃花潭”的吐槽声中,当地需要做出全方位的反思和整改。
构建良好的地方文旅消费市场秩序,终究靠的是一以贯之的“待客之道”,靠的是营商环境的深度治理,别无捷径。这才是此事件中当地面对的最大考验。
就此而言,这事“还没完”。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