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6月13日社评《车企支付账期不超60天,只承诺还不够》说得在理。支付账期拖延症由来已久,不光在车企存在着,在其他行业里也有表现。有的企业到了头批货款的约定支付日期,会找出各种理由拖延不付,要等到二批甚至三批到货后再付第一批的款子。供应方为了生存,只能咬牙垫本钱经营。
有的企业因拖延了支付账期被停止发货,这时候企业就会去寻找其他供应链企业,以此“巧应对”。这种做法是自私自利的,背弃了诚信经营理念。说实话,和相关供应链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得供应链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和供货时间都能得到保障,对双方都有好处。那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做法,看似高明,实际失去的是企业的信誉。
既然约定了支付账期就该如约兑现,晚还不如早还。如果真有困难需要延时支付,可以向供应链企业说明情况、取得谅解、作出保证。要改变“支付账期”拖延症,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和机制约束、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防止少数企业不守信。而对于少数严重失信、无限期拖延支付的企业,也当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以此发出警示。无锡 费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