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大江苏

批给企业的土地 “沉睡”多年后成功收回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德刚 记者 李子璇)2007年,淮安某经开区管委会与某阀门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该公司投资建设,管委会提供171亩项目用地并给予优惠政策。协议要求建设标准化厂房4万平方米以上及其他设施。然而,该公司实际仅建成厂房2.8万平方米,固定投入远低于约定,项目长期停滞,土地及厂房被抵押融资,成为闲置低效用地。10月16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此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管委会多次督促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收回土地并追索土地款1453万元。

随后,金湖法院在办理该低效用地治理衍生的诉讼案件时,采取“实地调查—诉中促谈—调解优先”策略。法院联合属地镇街实地勘查,全面掌握情况;严格对标协议,确认其构成闲置低效;重点向企业释明违约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力促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

经法院多次协调沟通,该公司自愿退出土地并积极配合办理退出手续,管委会顺利收回171亩闲置土地。目前,该地块已成功引入某科技公司投资11亿元建设现代制造产业园项目,让“沉睡”土地重新焕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