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大江苏

南京为3000亿元AI产业立法

拟建立“一人公司”支持制度,助力打造“人工智能+”先导城市

在AI·镜界-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里,用户一句语音指令即可一键打车;AI·镜界餐厅里,智能煎饼机、智慧面馆、智能小吃机当起了“AI大厨”,烹饪各式菜肴……人工智能正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南京已集聚人工智能相关企业3600余家,从业人员数十万人,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已超3000亿元。6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拟建立“一人公司”系统性支持制度,为“一人公司”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等一站式集成服务;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

通讯员 徐佳 肖日东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卢河燕

夯实三千亿底盘,法治破解发展瓶颈

作为全国首个“中国软件名城”、江苏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南京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在颁布的《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南京把聚力打造AI之城确立为“十五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

在南京,AI·镜界-南京人工智能生态街区、玄武大模型工厂等一批标杆性载体的建成投用,正加速推动南京从“软件名城”向“AI+先导城市”跨越,一个“数据—算法—场景”全链条贯通的产业生态正加速成形。

“产业发展基础厚实,并不意味着没有瓶颈。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等问题。”南京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短板问题要通过及时、高质量的立法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进而升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发展预期,厘清审慎监管、安全治理的权责边界,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提供助力。

“制定这部条例,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先导城市。”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体现南京特色,助力打造“人工智能+”先导城市

在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被正式确立为今年的立法项目。

在《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市工信局广泛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建议,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百余条。“建议条例把‘可信数据建设’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解决企业‘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怎样合规使用’等现实问题。”工信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

南京市人大代表、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希望条例在“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等方面作出规定。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律师张昕从服务人工智能企业投融资角度出发,提出制度性的期待。河西中央科创区作为南京“两城两区两港两中心”创新枢纽布局的重要承载区,从场景开放与融合应用、高质量数据要素有效供给、算力资源获取与使用等四方面提出建议。

《条例(草案)》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特色,立足南京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拟把南京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草案第十七条拟提出,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全面推动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服务商、智能体开发商等智能原生企业转型。第二十八条拟明确,发挥“宁工品推”品牌作用,采取路演等形式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项目交流推广,构建“发现—培育—推广”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

探索制度创新,全链条赋能AI产业发展

《条例(草案)》紧扣南京科教资源、产业基础和应用场景的优势,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为目标,坚持固化南京经验、依法定责赋权、探索制度创新,构建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的制度框架。

《条例(草案)》拟鼓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通过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订购、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草案第二十九条拟明确,数据、发改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机制,逐步发挥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中的作用。同时,第三十八条拟提出,建设“车路云一体化”协同场景,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运营监管,支持开展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试点。

《条例(草案)》还就制度创新进行探索。比如就“一人公司”的发展,草案第二十三条拟提出,鼓励各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打造“一人公司”社区,为“一人公司”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推广等一站式集成服务。同时拟明确,相关部门应当优化“一人公司”登记、注销、社保和税款缴纳等流程,支持“单人成军”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条例(草案)》还就探索词元计费的数据价值核算机制、健全创业失败帮扶机制等方面,拟提出制度性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