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副刊

我的小学语文老师

□南京 熊代厚

我的小学在一个小山坡上,原先上面有一座庙,所以叫庙岗小学,后来把庙拆了,盖了学校。

学校总共有三排灰砖的房子,每排四间。北边一排是办公室,东边和南边两排是教室,中间是操场。操场是泥土的,一到雨天,泥泞不堪。

学校四周有许多树,最多的是白杨,长得很高大,像伸出的一双双大手,把学校拥在里面。

小学三年级前的事记不清了。四年级的时候,教我语文的老师叫刘守富,那时他才高中毕业。

过去乡村小学,教课的基本都是高中毕业生,上过正规师范的少之又少,有的学校基本没有。高中毕业也是了不起的,几个村也没几个人能考上。

那时刘老师还不到20岁,长得蛮帅,棱角分明,头发乌黑。他的脸有些红,上面有不少青春痘。他喜欢笑,笑得很灿烂、很真诚,不曾掩藏什么。他上课比较活泼,大家都很喜欢他。他选我做语文课代表,这样我就多了很多和他接触的机会。

老师办公室里订了几种报纸,其中的《中国少年报》每期连载各种连环画故事,有一段时间连载《哪吒闹海》,我每期都看。

每天都盼着放学,放学后其他孩子到田野山边去玩,我迫不及待地到刘老师的办公室里看故事。这样看了一个月,故事才结束。我心中恋恋不舍,盼望着有新的故事。

刘老师因为喜欢我,把他订的报纸让我带回家看。那时候没有课外书,有空的时候,我就把那几张报纸反复看,一直到今天,我还能记得上面的一些内容。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

五年级时,有一次搞朗诵比赛,刘老师让我代表学校去镇上参加。我是土娃子,普通话不好。镇上的孩子普通话说得很标准,很好听,我心中胆怯,不想去。

刘老师鼓励我:普通话好的不多,就算镇上的孩子好,拿第一名,你还可以拿个第二名嘛,锻炼一下自己,比拿名次更重要。

我鼓着劲参加了,朗诵一首什么诗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上台,看到下面全是黑压压的脑袋,非常紧张,竟忘了词,好半天说不出一个字,站在台上发愣,头上直冒汗,心跳得快到嗓子眼。

刘老师坐在第一排,看我啥也想不起来,赶紧给我递上了稿子,我糊里糊涂地照着稿子念完,逃了下来。

结果是啥奖也没得到,我都不敢看刘老师一眼。

但刘老师并没有责怪我半句,他摸摸我的头,说:“没事,第一次都这样,后面就好了!”

虽然那次很失败,但我从此爱上了朗诵,只是普通话至今也不标准。

朗诵的材料一般是诗,我因而爱上诗歌,播下了文学的第一粒种子。

刘老师还有一件事对我影响比较深:他让每人准备一个小本子,抄一些好词好句。

我当时有一个紫色塑料封皮的本子,半年时间,我抄得密密麻麻的,从单个的好词,到好句,到整个段落,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有一篇抄的是夕阳下的校园,其中有一个词叫“绛紫”,说太阳快落山时,绛紫色的光芒照到校园的墙上。

那个小摘抄本我保存了很多年。

工作后,我坚持让我的学生做摘抄,每天一张小卡片,还可以在上面画点什么,做些点缀。

鲁迅提倡“随便翻翻”,做成的卡片可以让我们随手翻翻,这对于写作是大有裨益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肚子里什么货都没有,怎么可能写好作文呢?没有丰富的素材积累,所谓的写作指导都是空谈。一个语文老师,教会学生读书,帮他养成积累素材的习惯,比什么样的技法指导都管用。

一个老师,教给学生多少知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份开启、一份引领。刘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