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徐飞 记者 张敏)11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1月13日起,常州将实施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新政。
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是指原房贷没还清、已经抵押的存量房也能交易,无需卖方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注销原抵押权,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以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等手续,实现房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据介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交易有抵押的个人住房,且卖方所售房产仅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或组合性住房贷款,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性“带押过户”贷款。
同时,申请条件除原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带押过户”贷款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交易房产已设定贷款的抵押权债权余额小于交易网签价格;交易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允许上市交易,且不存在被查封、冻结、设立居住权等情形;卖方原有贷款当前无还款逾期,且无未还清的代清偿记录。
在溧阳市范围内,卖方无需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即可顺位抵押,待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后注销原抵押。
新政的出台对卖方来说,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还贷资金筹措难问题,省掉过桥资金成本;对买方来说,可以减少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