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再婚后去派出所变更婚姻状态时被改成“再婚”。以后很多地方都会使用户口簿,这显得十分尴尬,“再婚”是否可以改成“已婚”?1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各省情况不一,在江苏,再婚的人办理户口登记时,不会登记为“再婚”,只会登记“已婚”。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醴陵市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10日回复称,醴陵市公安局答复,湖南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血型、身高等户口登记辅项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相关项目登记的信息。当事人如确系再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户籍信息应当登记为“再婚”。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并非个案。“再婚”和“已婚”,在户口簿上只有一字之差,从婚姻性质而言均属已婚,但从字面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显然“再婚”比“已婚”更详细。全国各地做法大致可分三类:有的是登记为“再婚”;有的会根据事实情况,酌情处理变更申请;武汉等一些地方则表示,户口簿婚姻状况填写为“再婚、复婚”的,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改为“已婚”。
记者从江苏有关部门了解到,在江苏,再婚的人在办理户口登记时,提供相关证明后,户口簿上会显示“已婚”,不显示“再婚”。各省的系统建设是不一样的。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是否再婚、与谁结婚、结婚几次,这都是个人自由,也是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只是按照规定在户口登记“婚否”一栏注明其婚姻状态,即已婚或未婚。
事实上,再婚从法律上看,和初婚享受同等权益。如实登记、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这主要是为了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在处理涉及个人身份和婚姻状况的事务时,能够得到正确、有效的证明。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顾元森
综合新京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