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赵德刚 记者 李子璇)戴某在美国留学期间购买了一只宠物猫,留学结束后,戴某将宠物猫带回国。日前,他花了80元将猫带至某宠物美容中心洗澡。就在洗完烘干时,猫出现不适反应,宠物中心立马将其送至宠物医院抢救,但至医院时宠物猫已经死亡。戴某表示,该猫陪伴自己度过了留学时光,对其具有特殊意义,故要求某宠物美容中心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天宠物美容中心为宠物猫剃毛、洗澡时戴某均在场,后戴某有事先行离开,宠物美容中心后将宠物猫放至烘干箱(温度39度)进行烘干处理,便去为其它宠物服务。大约15分钟,工作人员发现宠物猫在烘干箱中有不适反应,便取出送至宠物医院救治,但至医院时,宠物猫已经死亡。随后,双方将宠物猫送至另一家宠物医院检查,发现宠物猫有肺水肿、全心增大等症状。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美容中心是宠物美容服务的经营机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以适应其所提供的服务需要。宠物美容中心在案涉猫烘干时,在给其它宠物服务,未对案涉猫予以充分地安抚及关照,在发现猫出现异常后,送医过程也存在一定程度延误,构成违约,依法应向戴某赔偿损失。该宠物猫是戴某饲养多年的宠物,在饲养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与之形成了亲密关系并寄托了特别的情感,对于戴某来说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法院结合戴某饲养宠物的时间、亲密程度及被告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本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酌定该宠物美容中心赔偿戴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最终判决某宠物美容中心赔偿戴某各项损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