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伟
粉丝(fans)文化是一个新的舶来词,在中国产生了广泛影响。1992年,青年学者亨利·詹金斯以“文本盗猎者”的称呼,给予这个亚文化群体以正面积极的意义。“粉丝”仿佛让那些狂热追星族,变成一群争夺文化权力的民间斗士,抵抗消费社会权力控制的文化游牧猎人,从而扭转了同人文化在人们心中“盗版、抄袭”的恶名。《文本盗猎者》这本书一再被翻版,翻译成各国文字,成为传播学和文化研究的经典著作。
这本书中,作者考察“粉丝”的词源学早期含义,指出它最早指“热心的教众”,后来被认定是热衷于秘密仪式的人。消费文化兴起,“粉丝”就成了对某种文化产品或明星,抱有“过度热情”的人群。粉丝被视为疯子或崇拜错误对象的狂热者,他们的兴趣不同于正常人的文化体验,他们的精神状态也危险地远离现实。欧美早期电影,都将“粉丝”刻画为离群索居,心理及社交不成熟的人。然而,詹金斯笔下,粉丝不是这样的,他们拒绝大学教授和文学专家喋喋不休的阐释,对资本构建的消费秩序表示怀疑,挑战“资本版权制度”,试图更多强调自我解读、评价和创造的权利。更有甚者,他们“洗劫”大众文化,从中攫取可用资源,在此基础上二度创作,在积极挪用之中,将小说、电视电影、游戏都变成丰富复杂的参与性文化行为,以表现自我情感和思想。
作者动用文化研究和传播学相关理论,甚至饶有兴致地对女性“八卦”行为进行研究。詹金斯相信,“八卦”作为女性话语力量,正在于它能让抽象事物具象化,让公共关心的话题转为个人切身相关的事。他认为,生活之中,有四种“八卦”形式,家常谈话,即交换日常家庭生活实用信息;丑闻,即有关道德冲突和困境的判断性问题;牢骚,即表达愤怒和挫折感;闲聊,即相互自我表达,开启亲密的人际交往。建立在“八卦”基础上,同人文学、粉丝文化才开始孵化。最初是女性,后来扩展到更大人群,大家愿意对别人的事投入感情,并和自我的体验相联系。
詹金斯对于“粉丝”的态度,也颇值得玩味。他不是以一个单纯学者身份,而是以粉丝加学者的双重身份展开写作,这也让他的书写,既有学者理论思辨性,又生动有趣,对粉丝有着很深共情。他列举很多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星际迷航》《布雷克七人组》《异形帝国》《侠胆雄狮》等电视剧粉丝的再创作行为和社群生态,以民族志研究方法为主考察粉丝社群,关注其社会机制、文化实践,讨论大众媒体、消费主义和观众意识形态之间的复杂关系。他对粉丝作者的改写方式,有着很准确的把握,即背景重设、扩展文本、重聚焦、道德重置、类型转换、混合同人、人物错置、个人化处理、情感强化,以及情色化选择等。
以詹金斯的方法论,观察今天中国的粉丝文化,是非常有趣的。我们对粉丝的初步印象,大概是很多年前,“超级女声”等选秀类综艺推出的草根大众明星,带来的青少年狂热行为。很多杀马特造型男女青年,对明星的崇拜和模仿,已开始超越早期港台明星带来的追星族,进而形成独特的“粉丝文化”。新世纪以来的网络文学,也造就了一大批同人小说,这些小说,不仅涵盖玄幻、穿越、校园、军事、悬疑、言情、武侠等诸多题材,甚至其同人因素,还形成小说亚类型,比如,无限流开山之作《无限恐怖》就写了楚轩、郑吒等人在《生化危机》《异形》《神鬼传奇》等欧美经典影视中穿越的惊险故事,很多人物和故事人设,都来自那些影视作品。更引人注目的是,2015年,金庸愤然将江南的《此间的少年》告上法庭,这本校园小说充斥着杨过、萧峰等金庸小说人设。2023年,金庸先生虽已去世,但终审结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同人作品案”作出判决,判令被诉侵权作品《此间的少年》作者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
这无疑也提醒我们,粉丝文化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抄袭和热爱,究竟要如何区分?欧美的同人文化,很少用于谋利,其作品大多数用于粉丝之间的互相取悦。西方版权意识的清晰,也让出版方非常谨慎。中国同人粉丝文化,还刚刚起步,对詹金斯的反思也非常必要。虽然詹金斯展现了当代粉丝文化积极面,但对其消极影响,显然估计不足。“文本盗猎”行为,本身也是消费社会文化危机的表现,如果得不到管控,依然会沦为资本工具,会导致资本对故事资源的剽窃,在资本衍生中破坏原创文化的文化土壤,形成仿造快感,剽窃创意的氛围。这都是应该引起我们深切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