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7月26日现代快报社评《调查异味事件,何以起个大早赶个晚集》,笔者十分赞同“城市污染治理是个系统化工程,离不开企业的主体责任,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这一观点,异味事件花了7个多小时才查清污染源,恰恰暴露出当地环保部门存在失察失职之问题。
据报道,涉事企业启炉前已按规定向该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在接到企业的报备后,有关部门应主动追踪,看看企业是否有应急预案,并保持与企业的信息畅通,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遗憾的是,相关监管并未到位。很多城市都设置了一定数量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从当地环保部门花了7个多小时才拿出初步调查结果来看,当地的监测站点没发挥出即时报告监测数据和预警的作用,是什么原因,值得好好深究。
当地通报表示,要启动相关法定程序查处涉事企业,这显然是必要之举。但在笔者看来,对上述失察失职行为,上级部门更应依法严肃问责。
南京 孟木二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