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经济学者盘和林认为,共享商品频繁涨价,既是市场行为,也是一种“刺客”行为。“说是市场行为,但是共享单车的确收入无法覆盖成本,亏损压力下自然要涨价;说是刺客行为,共享充电宝是刚需,企业涨价就是为了赚钱。”盘和林表示,这种涨价除非采用行政手段限价,否则一般依赖市场是没办法遏制的,毕竟企业定价具有自主权。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以共享单车为例,作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利器,如何平衡价格与消费者需求的矛盾是每个共享单车企业都必须要想清楚的问题。过高的价格,可能会将用户推向其他交通出行工具。“如果单纯依靠涨价的话,市场抛弃共享单车很有可能就是时间问题。”
面对频频出现的“共享刺客”现象,江苏省消保委也曾表示,企业包括代理商、网点等,应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内部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注重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强化运营和维护工作,同时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规则,确保售后服务渠道畅通。另外,相关平台须在监督下妥善处理消费者的个人敏感信息,严格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对于消费者而言,租借共享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用户协议,特别是计费规则、归还规则等,一旦权益受损可以保留App上的记录如扣费信息、借还时间等证据,及时向商家或相关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