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大江苏

筑好技能人才“蓄水池” 江苏这个决定来助力

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制造强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出炉。7月3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决定》进行解读。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苏宁

明确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截至2023年底,江苏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450万,占就业人员总量的30.2%;其中高技能人才475万,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2.8%,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975人,为江苏产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能力支撑。

面对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迅速崛起、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江苏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如何继续加强和改进?《决定》给出答案。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严艺祥介绍,《决定》共十条,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据了解,《决定》明确加大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职技融通”,积极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明确工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大力推动技能培训阵地建设。其中,创新提出结合重点产业链建设,建立领导联系职业学校制度。

明确实施“新八级工”制度

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决定》明确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记者注意到,《决定》还明确做好对交通运输、快递、网约配送、电商、互联网、家政、护理等服务领域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对有特殊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

明确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当前,存在不少年轻人不愿进工厂当产业工人,且技能工人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不高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决定》制定了一些举措。

比如明确提高薪酬待遇。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比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执行同等引才补助津贴政策。对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分别比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