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读品周刊

悲喜逆流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 [美] 保罗·奥斯特 人民文学出版社

□蒯乐昊

我一位教授出版学的朋友,在课堂上晒出了两张书籍封面,一张是颇有些诗意的街景,异域风格的房子,街道和建筑上有残留的雪,另一张风格相似,但前景有一个男人的形象:瘦削而英俊。她问她的学生:如果是你出版这本书,你会选哪张作为封面?

答案是:有人的那张。那张脸会牢牢抓住他的读者。

我也因为这个问题,再一次仔细观察了那张脸,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脸,并惊讶于那双眼睛看起来为何如此熟悉。后来我想起来了,那双眼睛,深邃而神经质,带着病容,在黑白照片里看起来酷肖另一位文学家——他几乎是和卡夫卡分享着同一双眼睛,那样的眼睛,长在脸上,简直是两道伤口。

保罗·奥斯特值得一读,他把深奥的欧洲后现代主义,与冷酷的美国黑色小说结合了起来,创造出了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形式。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书在纯文学领域饱受好评,但同时又能作为流行书单出现在机场书店和大学生的书架上,这种综合的品质,让文学趣味相去甚远的美国人和欧洲人都成为他的拥趸。奥斯特在法国被视为摇滚明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被法国政府授予艺术与文学骑士勋章。对于充满文化骄傲的法国佬来说,这么高看一位美国作家可不是什么常见的事情。

对于奥斯特在欧洲的成功,通常的解释是:他的小说呼应了欧洲传统,更接近法国人所钟爱的存在主义,在他的小说中随处可见现代主义大师的痕迹,尤其是贝克特。“他把欧洲风味的前卫情感,嫁接到了美国本土的哥特式传统上。”

“我在寻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这是典型的奥斯特式小说开头,《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只用一句话抓住他的读者,“五十六年来我一直没有回去过,所以什么也不记得了。我三岁时父母就搬离来布鲁克林,但我本能地觉得自己正在返回我们曾经居住的社区,像一条受伤的狗一样爬回家,爬回我出生的地方。”

奥斯特晚年确实住在布鲁克林第七大道附近的一栋褐石公寓里,虽然他生于新泽西,但他的母亲是布鲁克林人。现在的人们已经渐渐忘记了布鲁克林在一百多年前曾是美国的第三大城市。但后来,规模越来越大的纽约,那个怪兽般的“哥谭市”,把布鲁克林以及周边另外三个城市统统吞了下去,布鲁克林沦为了纽约的一个行政区,而且是不那么光彩的区,以自由、无序、充斥着中下层纽约人著称,后因房价低廉成为艺术家的聚居地,这种无序又摇身一变,成为浪漫主义和不羁灵感的象征。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精神内核亦同此类,小说的主人公内森是一位退休的人寿保险经纪人,是典型的直率开放的美式人格,他一生犯过不少错误,把自己的家庭生活过得一团糟,婚姻失败,父女失和,最后又患了癌症。小说便从这里开始,写一个跌跌撞撞、狼狈破碎的人生将如何收场。

这本该是一个悲剧故事,但保罗·奥斯特却把它写成了一个喜剧,在布鲁克林,这个所有人都狼狈破碎、跌跌撞撞的地方,内森竟然收获了友情、宁静与救赎。这种喜剧气质,其实也隐藏在奥斯特自己那略带悲剧的人生之中。他写信给库切说:“我这一生都在探索和思考我的名字,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来生成为一个美洲印第安人。保罗:拉丁文是小、少的意思;奥斯特:拉丁文是南风。南风,是美国古老的委婉语,意思是直肠的咕噜声。那时我将重返世界,拥有一个骄傲又绝对合适的名字:小屁。”

保罗个人生活的狼狈破碎程度,并不比内森好多少,保罗的儿子吸毒,多次卷入犯罪,孙女夭折,保罗自己也跟内森一样罹患癌症,以至于今年四月,保罗·奥斯特去世时,他的朋友宣布死讯时,忍不住引用了《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开头。

但他们忽视了小说的结尾。在结尾,悲剧一度变成了喜剧。内森痊愈了,他的验血结果宣告他可以出院,他在布鲁克林获得了新生,曾经的保险经纪人将开始写作,他的作品会比自己的生命更长久。奥斯特多么懂得逆转的魅力,内森新生的那一刻,是2001年9月11日上午8点,他行走在幸福之中,完全不知两个小时之后,飞机就将撞上世贸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