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互动/精要

爱美者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

读了现代快报8月16日的社评《要美还是要命?我们不做这种选择题》后,我觉得除了要加大对医美行业的监管力度外,作为一个爱美者,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要懂得自己的知情权、投诉权,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医美是一种外科手术,执业人员必须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证书才能从业。但有些利欲熏心者看到了医美这块肥肉,自己毫无医学知识,竟也办起了医美工作室。这样的医美工作室,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是必然。因此,作为爱美人士,在选择医美工作室时,要把自我保护意识放在第一位,查一查医美工作室是否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执业人员是否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手术前一定要签一份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防止发生意外。须知,东西损坏了可以修补,人的脸被毁了,永远也不能回到原来的模样。南京 吴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