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侯天骄 记者 严君臣)“当事人崔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10月25日,经过前期勘查取证,南通市通州区交警大队对3个月前的一起电摩交通事故做出事故认定结论,而肇事者崔某至今仍躺在医院接受治疗。
随着一声剧烈的撞击声,一辆电动摩托车在路面上擦出强烈的火花,驾驶人飞出数米远……7月5日凌晨,通州交警大队平潮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建设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双方均受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公共视频显示,崔某当时骑着电摩翘头飙车,经过后期现场勘测,车速达到75km/h,且崔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行经建设路段某路口时,恰逢张某步行过马路,而崔某因翘头行驶视野被遮挡,竟直接撞上了张某,电摩当场失控发生侧翻,与地面摩擦产生大量火花,车零件散落一地,崔某也被甩出数米远。后经送医,行人张某并无大碍,而崔某至今还在医院接受治疗。
平潮交警中队经深入调查,发现崔某今年刚满15周岁,还未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在事故发生前曾多次出现骑车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我们提醒广大家长,孩子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请一定要购买新国标认证款式的车辆,杜绝非法改装,拒绝购买‘电摩’,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们做到文明守法骑行,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