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付卡后服务变差、变相涨价、经营者跑路……预付卡纠纷屡见不鲜。近日,又有消费者反映,她拿着两张价值共500元的不记名兑换券到某连锁水果店提货时,被告知兑换券过期了,不能使用。而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大量类似的投诉。那么,预付费卡券能否设置使用期限?卡券到期后,消费者能否继续使用?
据央视新闻
投诉平台上搜索“预付卡”等关键词,相关投诉2700多条
今年7月,广东深圳的杨女士(化名)花79.8元买了深圳首脑美发沙龙(香格里店)的两张体验卡。11月9日,她持卡前往门店消费时被告知卡面有效期已过,且拒不退费。
杨女士说:“他们店新开业,在路边卖这种卡片,39.9元(1张卡)可剪两次头发。7月开的店,卡片上有效期写的是10月31日。有效期太短了,我也没太留意,去的时候他就说卡过期了,也不退费。”
杨女士向记者出示了7月5日那天,她两次微信转账给销售人员的截图和两张印有具体编号的体验卡。卡面上写着:“可享受以下项目:1.免费洗剪吹2次;2.烫染拉三选一,5折;3.头皮问题性检测1次。”记者联系到这家理发店,工作人员表示,体验卡已过期,没有任何补救办法。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预付卡”等关键词,查询到相关投诉共计2700多条。天津的刘先生(化名)投诉称,家里有一张未兑换的螃蟹卡,价值1188元。前不久他联系客服想要兑换却被告知蟹卡已过期。
“我的卡是1188元,写的有效期是两年,第二年没约上日子,结果他不给我换,说过期了,没法兑付。”刘先生说。
江苏的陈先生则反映称,他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赠送了11张共计550元的“欢喜屋”礼品卡,可进入欢喜屋商城输入兑换码享受爱车养护、物品兑换等服务。但卡的有效期仅为保单生效日起10个月内。“我往旁边一放忘记了,后来找到以后发现已经是两年前的东西了。打他们的电话都没人接。”
专家:目前对预付卡的监管规定法律层级较低,监管效果并不理想
记者查询类似投诉注意到,许多消费者在使用充值卡、兑换券时都遇到过商家设置使用期限的问题,甚至有不少商家为预付费次卡设置使用期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钱新波告诉记者,近4年来,普陀区的相关纠纷多达500多起。“通过比对法院的诉讼数据,还比对了市场监管的投诉数据,发现大约4年期间涉及预付费的纠纷有500多起。我们通过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了一些调查,发现一些体育健身行业的企业,并未按照《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在协同监管平台做信息对接。”
钱新波介绍,这意味着相关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无法第一时间掌握未备案的体育健身机构的预付卡基本信息,一旦经营者关门歇业,消费者在遭受财产损失时维权困难。
2024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称,预付式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经营者违规办卡的问题。其中,很多经营者为其发放的单用途卡设定了一年或两年的有效期,且到期后拒绝为消费者办理延期,违反了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有效期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也有消费者不解,手里的福利卡、礼品卡、体验卡等,是否属于相关法规约束的预付卡?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此表示:“预付卡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实际上就是消费者先把相关费用交给商家,商家可能是以预付卡的形式出示一个凭证,也有可能是给一个虚拟的账号,或者只留了一个手机号,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证明消费者已经预付了相应资金在那里,还有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的义务没有去履行。”
针对此类单用途的预付卡,北京、上海等地还制定了地方性规定,对于预付卡的发行销售及兑付等行为进行监管。教育部门也制定了针对教育培训行业的预付卡相关规定。但在陈音江看来,目前对预付卡的监管规定法律层级较低,监管效果并不理想。“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民法典当中可能都会有一些预付费消费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比较分散,也不是很具体系统,尤其是没有针对预付费的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导致消费者如果遇到问题,仍然维权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