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帮丈夫找工作,女子被骗175万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陆玉胜 娄云 记者 庄剑翔)为了帮助老公找份稳定的工作,扬州的赵女士(化姓)找上姜某。对方打包票称一切都“不是事儿”,但托人找关系需要打点。一年多时间里,赵女士支付给姜某近175万元。原来,姜某是一个十足的骗子。近日,姜某被法院判刑。

2022年,赵女士在一次饭局中结识了“女老板”姜某。交谈中,赵女士透露出自己的老公想换工作。听到这一情况,姜某当即拍板,称自己是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认识很多领导,可以帮忙。同时,她还表示可以帮赵女士丈夫提升学历,这对换工作来说很重要。

果然,最终姜某还是聊到了钱。她对赵女士说,找人帮忙需要用钱打点。而赵女士并没有多想,第二天便给了姜某两万元用于疏通关系。此后,她又以托关系追加打点费、公司周转需要资金等各种理由,多次向赵女士借钱,但是,换工作、提升学历的事始终没个准信。前后约一年时间,姜某从赵女士处或借或要,拿走了近175万元,而答应赵女士的事情,最终还是一句回复:办不了。

钱花了,事情没办成,这让赵女士失望至极。她多次向姜某催债,最终也只拿到了28万多元。眼看还有146万多元要打水漂,赵女士选择报警。

司法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姜某甚至给自己洗脑,一直认为自己打造的人设就是真的。她伪造豪宅房产证,以此证明自己是一个“成功人士”,同时,姜某还找到了浙江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由于同名同姓,在别人对她身份产生怀疑时,她会打开浙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出示给对方,证明自己身份的“真实性”。依靠以上手段,姜某几年来“穿梭”在多人之中行骗。从2020年至案发,她以“介绍业务”“帮人调动工作”“资金周转”等理由,先后骗取包括赵女士在内的数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200余万元,非法所得都被她用于平时挥霍和偿还债务。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姜某提起公诉。法院认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数罪并罚。最终,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