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所订立,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合同是成立且有效的。
然而,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中暗含种种风险。“机动车辆安全统筹非保险活动,未纳入保险监管,其运作没有相应的资本要求和偿付能力约束,拒赔、跑路甚至非法集资现象时有发生,需警惕其‘野蛮生长’。”陈辉说。
重庆一名网约车司机刘先生曾支付4000多元费用,与辽宁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统筹合同。然而在刘先生的网约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擦挂后,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给付,刘先生自己支付了相关费用后,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社会上部分安全统筹公司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存在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