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谢先生到广东梅州市粤东大峡谷景区游玩,刚到门口,摆渡车先影响了好心情。“停车场距离景区大门太远,大概要走2公里路程,坐摆渡车则要20元一位,感觉不值得。”谢先生决定走过去,“这段路很窄,摆渡车与行人混行,车速很快……景区怎么能这么设置摆渡车?”
乘坐摆渡车,从景区门口到主景点游览,或者从一个景点快捷地前往另一个景点,是游客节省时间和体力的选择。然而,不少游客遇到过景区摆渡车收费高、服务差、强制消费等问题。
景区入口与主景点距离过远,让游客不得不乘坐摆渡车
有游客反映,一些景区有意将停车点与景区大门拉开很长距离,或者将大门入口与核心景点拉开一段距离,使乘坐摆渡车成为游客的“必选项”。
去年11月,姚女士一家自驾前往山西大同市浑源县悬空寺景区游玩。在距离景区大门5公里处就有工作人员拦截,表示前面停车场已满,需要乘坐摆渡车前往景区。在随后的2个卡口处,也有工作人员拦车并给出相同说法。“我们坚持开过去,一直开到离景区大门最近的停车场,发现那里有近百个空余停车位。此前拦截车辆就是为了让我们乘坐20元一位的摆渡车。”
姚女士说,即便是停在距离景区大门最近的停车场,又走了大概15分钟才到景区大门。记者发现,一些景区大门距离核心景区动辄几公里的路程,为了有足够的体力游玩核心景点,大多数游客只能花钱乘坐摆渡车。
江西南昌的高先生则质疑:“出于环保考虑,可以禁止社会车辆进入景区。但有必要把景区门口和核心景区的距离设置得这么远吗?”
那么,景区下车点至景区大门的距离,或者景区大门至核心景点的距离多长较为合理?
“在大部分的平地景区,用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停车场设置得过远,迫使绝大多数游客必须乘坐摆渡车,增加了游客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那就是不合理的。”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罗浩说。
但是,这段“距离”也并非越短越好,需要综合考虑景区地形。“如果距离过近,可能占用核心区域土地,不利于客流疏导和生态保护。还有一些山地景区,为了保护环境和游客安全,禁止自驾车上山。同时,因为高山景区平地少,停车场等设施需要设置在山下,这种情况下,提供摆渡车服务是适当的。”罗浩说,景区应根据规模、游客流量和土地价格等因素合理规划这段距离。
专家表示,摆渡车的点位设置,应当以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为前提。“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尽相同。有的摆渡车设在大门口与核心景区之间,有的设置在景点之间,还有的是巡回摆渡车,游客招手即停。景区应让游客有选择的权利,不可强制消费,也应考虑游客的切实需要。”罗浩说。
收费偏高、捆绑销售、管理不当……一些景区摆渡车体验感不佳
“摆渡车的乘车费甚至比门票还贵”“景区门票绑定摆渡车车票销售,想不坐都不行”……一些景区以创收为目的设置摆渡车,引起游客不满。
去年,李女士到陕西西安市翠华山景区游玩。“进入景区后乘坐摆渡车每人20元,大人小孩同样价位,且不是通票,如果在某个景点下车,再上车需要再买票。我们一家三口买景区门票168元,乘坐摆渡车花了180元。”李女士说。
专家表示,如果景区过度依赖摆渡车创收,忽略游客体验,会有损景区吸引力。
还有一些景区为了提高收入,将门票和摆渡车票捆绑销售。有网友反映,到河南辉县市万仙山景区游玩,门票价格62元,乘坐摆渡车的交通费45元,必须一起购买。
“景区门票与摆渡车票捆绑销售的做法,其实就是让摆渡车成为门票延伸的刚性消费。这种做法限制了游客的消费自主权。”复旦大学旅游学系副教授郭旸说。
一些景区摆渡车还存在管理不当的问题。有网友反映,湖北襄阳市古隆中景区摆渡车乘车处无工作人员管理乘车秩序,“摆渡车开过来,原本排队的游客一拥而上,差点造成踩踏,而且摆渡车严重超载,安全隐患很大”。
提升服务水平,让摆渡车给游客带来更多便利
专家表示,对于摆渡车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景区的规模、游客流量、土地价格等因素。
对于大型景区,虽然可以通过合理的交通规划和摆渡车服务,将停车场设置在距离核心景点适当远的位置,以降低土地成本,并通过摆渡车收费来弥补部分运营成本。但在路程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游客的心理和体力因素,合理设置景观和服务设施,有效解决游客的交通问题。
“说到底,游客对于景区摆渡车的意见还是主要集中在价格上。无论距离远近,只要摆渡车车票的定价合理,游客是愿意花钱乘坐的,毕竟能够省时省力。”郭旸说。
专家表示,一些景区制定摆渡车价格时,利用独占性追求更高的利润。
实际上,有关部门已经对此作出了规定: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景区内交通工具(包括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缆车、游船等)、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的交通工具,除因安全、环保等确有必要统一乘坐外,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
同时,《通知》还明确规定,各地要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不计利润的原则,从严核定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交通服务价格,有效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配套停车场,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等行为。
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措施。比如,去年6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偏离成本、价格过高、群众反映较大的景区交通工具票价要予以重新核定,降低价格,不得通过景区交通工具谋取过高利润。
专家表示,并不能“一刀切”地要求景区免费提供摆渡车服务,需要根据景区的实际运营情况而定。可以推动实施价格听证制度,让景区、游客代表、专家等各方参与,确保收费标准的制定充分反映市场供需和社会公平。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