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演员李明德被曝砸车被抓,会判刑吗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2月12日中午,微博用户“@编导杨洋”发文透露演员李明德已被警方抓获,此前杨洋在网上写下李明德砸坏其车辆的过程,他称自己绝不和解,绝不姑息。那么,李明德会因这件事被判刑吗?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刑事律师。

2月12日中午,“@编导杨洋”发文称:“此时我已被叫到警方做笔录,走下一步流程。刑警此时已经去抓人了,好好上一堂法治课吧。”当天下午1点多,在这条微博的评论中,他透露李明德已被抓。就在前一天,他曾发文称:“绝不和解,依法惩处,照价赔偿,绝不姑息。警方已立案,我已收到立案通知,通知属于法律文件,不便发布,不给警方和相关工作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后有了结果我会告知大家。”

2月11日凌晨,“@编导杨洋” 在网上介绍了事情经过。今年1月27日晚,他接到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派出所的电话,称他停在路边的车被砸了。在派出所,他见到砸坏他车子的李明德,对方一开始向他道歉,并称会全部照价赔偿,还留下了姓名、电话和证件号。但后来李明德不予赔偿,并要求联络其经纪人,同时拉黑“@编导杨洋” 的微信。“目前案件已经立案……那就按程序办事吧。”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李明德在微博上有749万粉丝,他在微博上没有回应关于砸车一事,他的最新一条微博发布于2月10日晚上11点半。

2月12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八里庄派出所,但电话一直没有打通。

12日下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王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从“@编导杨洋”披露的情况看,李明德的行为属于故意毁财型的寻衅滋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四种寻衅滋事的情形,第三种情形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根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便包括“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即可达到立案标准。

王鑫说,除了寻衅滋事罪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二者有些类似,主要区别是寻衅滋事的目的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也就是俗称的“无事生非”。而故意毁坏财物一般是有针对性的损毁他人财物,以他人财物价值贬损为目的。毁财型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是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两千元以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