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汪桂苏 周戴伽宜 记者 严君臣)“我当时在气头上,控制不住自己才拿刀的……”这是如东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庭审现场。被告人韩某与一众朋友在饭馆聚餐,借着酒劲向一位朋友提出比试摔跤,结果在众人面前被朋友摔倒。韩某感觉脸上无光,竟闯入饭馆后厨夺取菜刀,向周围人挥舞并将刀架在周围人脖子上泄愤。
经审理查明,2024年4月28日晚,被告人韩某与王某等人在某饭店包厢就餐,酒后二人因摔跤发生冲突,被告人韩某遂至后厨取开刃菜刀欲恐吓王某。
因包厢门未能打开,被告人韩某扔砸店内餐具,持菜刀砍击餐桌,推搡、辱骂劝架的被害人华某,并用菜刀指向被害人华某脖颈处进行恐吓。后被害人华某及店内其他人员逃至店门口,被告人韩某又持菜刀至店门口恐吓被害人华某等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破坏。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在公共场所持凶器恐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