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拍案/聚焦

拿作废借条起诉 涉虚假诉讼受罚

庭审现场 建湖法院供图

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打官司也有“假”?明明已结清账目,出借人却拿出借条,将借款人告上法庭,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建湖法院获悉,近日,该院高作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对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开出2025年首份《司法处罚决定书》。

2025年1月,建湖法院高作法庭受理了原告纪某起诉被告崔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纪某向法院提交了借条等证据材料,诉请崔某偿还借款本金2.2万元及利息。同时,纪某提供担保手续向建湖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经初步审查,建湖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查封、冻结了崔某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存款及其他等值财产。几日后,崔某却向法官反映,2023年11月,纪某受其母亲委托,已将双方之间的账目全部结清,并注明以前借条一律作废,有结账记录为证。

“纪某在明知双方已结账的情形下,虚假陈述,捏造案件基本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致使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保全措施,侵害了崔某合法权益,妨碍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系虚假诉讼行为。”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纪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愿意具结悔过,自愿接受法律制裁。近日,建湖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纪某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