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无锡

网购相机货不对板,退一赔三

原以为是花大价钱网购的品牌相机,结果却发现相机“货不对板”,消费者一怒之下起诉至法院。

小孙花费16000余元在周某开设的网店购买了一台型号为“ILCE-7M3”的索尼相机,商品展示页显示该相机系原装正品,全国联保。收到货后,小孙发现相机包装盒显示“ILCE-7M4/BC”,随附保修卡显示“型号:ILCE-7M4”。随后,小孙将案涉相机送去索尼特约维修站检修问题。检查认定案涉相机型号为ILCE-7M1,而且产品保修卡和外包装并非索尼生产,无法参加全国联保。小孙起诉至无锡惠山法院,要求周某退还购物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法官表示,小孙向周某购买案涉相机,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案争议焦点为周某在其网店页面上宣传的案涉相机与销售给小孙的相机不符是否构成欺诈。该案中,周某销售的案涉相机所附产品保修卡、外包装,经索尼特约维修站认定均非索尼生产。故周某的行为特征符合销售欺诈的构成要件。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退还小孙购机款并赔偿购机款三倍价款,小孙将案涉相机(含包装及附品)退还给周某。

张珊 朱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