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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V保养14天后,启动时突发自燃

厂家坚称质量没有问题,车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厂家及4S店赔偿

专业人员检测鉴定时的场景 受访者供图

涉事车辆残骸一直停放在事发地库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孙玉春 摄

看着儿子启动车辆,然后车身冒烟、起火……那一刻的场景深深地印在司女士的脑海里。近日,南京市民司女士向现代快报(爆料邮箱:xdkb123@163.com)反映,自家的丰田荣放SUV在4S店做过保养仅14天后就突发自燃。事发后,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生产厂家以及4S店就车辆自燃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日前,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

实习生 陈杨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孙玉春

车辆自燃 家人惊魂

日前,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停放出事荣放SUV的南京黄山路某单位地库,只见车辆四周设置了围挡,车身也被车衣裹得严严实实。在地面以及天花板上还能看到烟熏火燎的痕迹。

算起来,从出事那天至今已经400多天了,司女士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司女士的儿子小顾在澳门某大学工作,2023年12月22日,他回到南京,中午时分到达黄山路某单位地库取车,准备和母亲、妻子一起外出。

司女士称,这台荣放SUV平时开得比较少。车子是2018年9月份他们夫妻俩买的,注册在儿子名下。买车后不久,小顾就去澳门工作了,这辆车平时一个月也就在小顾回来时开一两趟。为保障车况,多年来车辆一直在4S店保养。最近一次保养是在2023年12月8日,距自燃仅仅14天。

提到当时起火的情况,司女士说,当小顾坐上驾驶座后,启动了几次,但一直没有打着火。突然,车头冒烟。她与儿媳妇见状奔了过去,发现小顾已离开驾驶室,并打开后备厢取灭火器。然而,火势瞬间就增大了,越烧越猛。等消防队员赶来灭火时,车辆已基本烧毁。

后经某保险公估公司评估,车辆已无修复价值。

鉴定疑为燃油系统管路或蓄电池故障

事发后,消防部门排除了外部因素起火的可能性,但自燃的具体原因无法确定。涉事4S店——南京中升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一汽丰田方面都派人到了现场。由于对处理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向建邺区法院提起对厂家和4S店的诉讼。2024年8月,法院委托南京鉴识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涉案车辆起火原因、因果关系以及是否存在产品缺陷进行鉴定。

2024年11月中旬,鉴定机构出具了“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书”。工程师分析确定,案涉车辆的起火位置在蓄电池、空滤器总成与进气软管、发动机电子控制单元和保险丝盒间的区域,主要为靠近上部的位置。

鉴定机构获取了事发当时自燃车辆侧后方的公共视频画面。鉴定报告中认为,车辆在启动状态下,起火时出现闪爆,这不符合单纯的电气系统故障特征,而符合燃油或燃油混合气体参与闪爆的特征。

鉴定工程师认为,当车主多次启动时,车辆燃油系统管路处于供油状态,但不排除燃油系统管路故障或电气线路故障(如蓄电池电量不足或接柱空旷、起动机故障)的可能性。工程师认为,起动机应能正常工作。在管路故障情况下,每一次启动,燃油泵打上来的燃油会因为管路泄漏造成启动困难,且发动机舱内燃油蒸汽浓度会逐步增加,直至达到燃油蒸汽的闪点。最终怀疑是蓄电池的电极柱头在打火时引发了发动机舱内燃油蒸汽闪爆。

厂家和原告方各执一词

2025年3月17日,此案开庭。在法庭上,生产方——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的律师表示,鉴定报告指向的是保养问题引发的自燃,而非质量问题。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份鉴定报告意见书中,用很大的篇幅写了保养问题。“根据资料分析,案涉车辆在起火前14天做的作业内容有‘更换防冻液’‘换机油及格’,未见燃油系统检修项目,对应里程数为34582(公里)……案涉车辆使用时间已达5年,平时使用较少,各类易损件在失修状态下容易老化损坏或故障,保养维护时有必要做比较全面的检查才符合要求。根据双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对于案涉车辆蓄电池、燃油管,按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正常使用周期,维护保养方有义务对蓄电池、燃油管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厂家律师认为,在汽车使用中,车主和经销商更要负责任。车主应按时保养,经销商则应按照车主的反馈意见和相关守则进行检查维保。涉事车辆发生自燃,不代表车辆质量有问题。如果说涉事车辆有质量缺陷,原告方必须进行举证,并且要证明质量缺陷与自燃之间的因果关系。

原告方律师表示,对于这份鉴定报告,他们持保留意见。但同时,这份报告(实际上)也已经指出了丰田荣放的质量问题,“因为汽车在14天前刚做过保养,如果是简单的管路故障比如闭塞不通、输送压力不足等,4S店理应能够检查出来。”律师认为,这只能说明车辆存在一些隐藏的不易发现的缺陷。

此前类似车型曾被召回

在此次诉讼中,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是按照公估报告赔偿车辆损失11万多元,以及火灾波及其他车辆的损失数万元,还要求对方承担相关检测费用以及诉讼费。据了解,原告方已经为检测费用和赔偿他车损失付出了近10万元。

在庭审中,南京4S店一方的律师没有做任何辩解,在厂家律师一直强调是保养问题引发自燃时,其始终表态同意厂家律师意见。

而原告律师则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丰田荣放曾多次被召回。根据公开报道,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曾召回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9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RAV4荣放双擎E+汽车,共计6728辆。召回原因是电压转换装置(DC-DC转换器)中的整流模块结构设计不够完善,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整流模块内部短路,警告灯点亮。极端情况下,有引发车辆火灾的风险。

“只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的查询功能模块下输入车架号,就可以查询你的汽车是否在召回行列。”厂家律师认为,顾先生的车辆没有被召回,已经说明车辆没有质量问题。

就此事,现代快报记者曾两次联系南京中升丰田,包括前往该公司,但对方不予回应。记者也两次联系了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服务热线,同样没有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