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精要

竞业协议沦为“就业枷锁”,如何破局

月薪3500元的保安李某离职后跳槽同行,竟被前东家以违反竞业协议为由索赔20万元。这起被写入《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荒诞事件‌,揭开了竞业限制制度异化的冰山一角。(4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劳动合同法》明确将竞业限制主体限定于高管、高技及涉密人员‌,但现实中“全员竞业”已成潜规则。某跨境电商公司强制20余名实习生签署竞业协议‌,深圳某科技企业将试用期员工纳入限制名单‌,更有企业将产业链上下游50余家企业列入竞业黑名单。

法律对“商业秘密”“竞争关系”等核心概念的界定模糊,为企业滥用竞业协议留下操作空间。某保安公司将巡逻路线包装成商业秘密‌,教培机构宣称教学方法构成知识产权‌,中药房竟以“掌握药材摆放规律”起诉离职推拿师‌。更吊诡的是,当劳动者拿着1220元/月的补偿金,却要承担百万违约金时‌,权责对等的法治原则已被架空。

破解困局需制度设计的系统性革新。法律层面亟待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明确核心机密与普通信息的界限,建立违约金与补偿金动态联动机制‌,避免天价索赔为难劳动者。

监管层面应强化劳动监察主动性。杭州市2025年试点“竞业协议备案审查制度”,三个月叫停无效协议127份‌,这种前置审查模式值得推广。同时可借鉴欧盟经验,建立企业滥用竞业限制黑名单,通过信用惩戒倒逼企业自律‌。

司法实践正释放积极信号。上海某程序员跳槽案中,法院将违约金从80万调降至24万‌;苏州某销售经理纠纷中,法官明确“普通客户名单不构成商业秘密”‌。这些判例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破局利刃。

当下,要 警惕竞业协议异化为阻碍人力资源优化的障碍。唯有让法律长出牙齿、监管织密网络、企业回归理性,劳动者才能真正摆脱困境。安徽 王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