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等。这些规定,为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校服购买问题带来了新的规范与指引,这一规定理应成为校服管理的“底色”。
“不得强制购买”是对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权的尊重。校服,本是校园文化的载体,是学生身份的一种象征,而非强制消费的商品。在过去,一些地方存在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的现象,这不仅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也违背了教育的初衷。此次广东出台的《意见》,明确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这一规定让校服回归了其本质属性,让学生和家长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体现了对学生和家长权益的充分保障。
“不得强制购买”有助于防止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强制购买校服往往容易滋生腐败。而“不得强制购买”的规定,使得校服采购更加透明、公正。杜绝了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保障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让校服采购在阳光下进行。
“不得强制购买”有助于推动校服的合理选用与质量提升。在自愿购买的前提下,学校和家长会更加注重校服的实用性、耐用性、经济性和舒适性。这将促使校服生产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以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
“不得强制购买”并非否定校服的育人功能,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充分沟通、征得家长同意的基础上,合理选用或更换校服。这种“两个自愿”原则,既保障了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又赋予了学校一定的自主权,实现了多方利益的平衡。
此外,《意见》还鼓励校服生产企业向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这一举措体现了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有助于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
河南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