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种文化所形成的特点一般会从思维方式上给予最终的揭示。人们常常以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来概括中西文化思维方式的不同特点。但我始终认为这种概括是含糊而不准确的。“天”“天地”“阴阳”“万物”“天道”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都被看成是一种可以感知到的存在,或说是一种现实经验性存在。对于这种存在,中国传统文化始终认为是与人,与人道紧密相联而不脱离的。中国古人将这一思维方式叫作“天人合一”。与此相关,中国古人将“天”“天地”“阴阳”“万物”“天道”等这些自然现象,经验对象与社会人事的吉凶祸福分割开来,认为彼此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神秘的关联性和感应性,中国古人将这一思维方式叫作“天人相分”。也就是说,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有其特殊所指的。它们所体现的都是重直观,重经验,重现实,重整体以及反对超验和神秘的思维观。而西方文化,尤其是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唯理论的西方哲学,他们的思维观是与中国传统文化所规定的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思维方式完全不属于同一个概念框架内的问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之学是一种探究经验世界与人的关系问题的学问,而西方传统文化中的唯理论是一种研究超验世界与人的关系问题的学问。中西文化所代表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价值取向。
以阴阳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天人之学,它所要观察和解决的是“天地人”三才的贯通问题,具体包括“天地人”的构成,天地之性与人之性的确立,自然与人的协调,天德与人德的和合。而所以这些任务又全是在经验的、物质的世界中完成和实现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所构成的世界图景都是由人通过“直观”“直取”“类比”诸物之“阴阳”而完成的。由阴阳两种基本元素组成的八卦,六十四卦及其构成的整个宇宙、天地、自然、社会、人生成为包括人在内的所有万物活动的场所。“古之包羲氏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周易-系辞传》)”可见,人们所观对象,所取对象,所通对象,所类对象都紧紧与“物”相联。这就是所有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思想背后更深刻的思维方式——直观万物,即物穷理者也。这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世界。“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语),“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语),“通天下一气耳”(庄子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语)决定了天下万物是一体的。这一整体观在中医中更是得到广泛和具体的体现。人体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人体的各器官结构上不可分割,功能上相互协调、相互作用。同时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可知,直观性思维、经验性思维、类比性思维、整体性思维乃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础性思维。
西方两千多年的思想文化虽然形式多样,存在不同的文化形态,但就其文化总特征来说其实都是柏拉图理念论的延续。换句话说,西方哲学的思维观都是由柏拉图理念论奠定的。“一部西方哲学史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怀特海语),此之谓也。而理念论思维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超验性。理念不是天地自然万物中的存在,而是超越其外的一种与“物”,与“经验”完全脱离的独立存在。因而这种存在是不可以用所谓“天”来表示的,从而也不存在什么“天人相分”的说法。为了说明柏拉图理念论或说唯理论的思维特点,还应对此概念本身作下具体的解释。所谓“理念”是一种理性观念,且是一种数学之公理、形式,简称数理。此理是以“唯”为其特征的。所谓“唯”是用来表示此“理”是不依赖感性经验,或说是完全脱离现实的感性经验世界的超验式的独立存在。此种理性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那个意思,即并不是指经由观察事物要由表及里,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那个理性。唯理论的理念、理性乃是一种超验、离物的纯本质性的存在,纯粹逻辑性的存在,纯形式性的存在。西方文化将这种思维称为哲科思维。
要之,中国人都是在“即物”的经验世界中去完成他们的文化活动;而西文人多是在“离物”的超验世界中去完成他们的文化活动。中西文化所反映出来的不同思维观,各自都有其产生的历史和社会基础及背景,亦都有其各自的文化意义和价值。对此我们应该保持一个开放的心态。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以及中西文化的互鉴交融中建立起中华文明的新形态。
中国传统文化,或说国学之道也正是在其思想观念的基础上展开了与“文”相关的文明和人文的活动,从而产生出极具中国特色的人文精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