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读品周刊

文学功能与艺术功能的交融共生

《中国古代艺术功能论》 吴彦颐 著 山西教育出版社

□丁捷

在艺术学研究领域中,艺术功能问题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提及艺术功能,人们通常想到的是艺术如何发挥它的价值和功用。近期,由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艺术功能论》一书,从“艺文关系”剖析艺术功能,构成了该书鲜明的学术创新维度。作者从艺术功能的生成机制切入,把文学与艺术纳入同一意义建构场域中加以审视,进而揭示出二者共同的精神根基与话语逻辑。

作者敏锐地捕捉到中国艺术与文学的贯通性,这一判断的背后,是其对中国文化发展早期文史哲不分、诗乐舞合一的文艺观念的认识。作者认为,远古先民并没有把诗歌、音乐当作纯粹的、单一的艺术品,而是作为政治、伦理、道德修养方式来对待。诗不仅是艺术功能的表述载体,更是艺术功能生成的主要来源。书中指出,“诗言志”是关于诗歌本体和功能的重要命题,这在《尚书·舜典》中就有记载:“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诗所言的志源自人的心灵,其以情感为基调,然后向理性之思拓展延伸。汉代的《毛诗序》继承了这一观点,认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诗到歌再到舞,三者逐层递进,阐明了言志抒情与诗乐舞三者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文学为乐舞艺术提供结构内核,它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难于截然分开,为后来两千多年的艺术功能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学功能和绘画功能有许多相通之处,这种相通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画来表达想说的话”。这里的“话”,正是文学赋予的精神内涵。西晋陆机在《文赋》中言:“丹青之兴,比雅颂之述作。宣物莫大于言,存形莫善于画。” 将“言”与“画”并举,在一定程度上是将文学与绘画的功能并举。唐代王维在其散文《为画人谢赐表》中把画比喻为“无声之箴颂”,阐明绘画的劝诫教化功能。北宋苏轼观王维《蓝田烟雨图》后题跋“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王维的诗营造出的画面感体现了诗画意境相通的审美。诗画相通,其本质是“文学性”对视觉艺术的“重新定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美学范式,被苏轼发展为“诗画本一律”的理论自觉。可以想见,题跋并非视觉艺术的注释或点缀,而是文人画“以书入画、以诗入画”的核心程式,更是建构起“画不足而题足之”的意义增殖机制,是绘画创作不可分割的思想与形式延伸。画家推动的不仅是艺术形式的变革,而且是文人画区别于工匠画、院体画的关键标识。这种赋权让中国传统视觉艺术突破了“技艺”的边界,成为文人言志、抒情、悟道、寄寓哲理的终极载体。

该书对戏曲文学(戏曲剧本创作)的功能亦有翔实的梳理与分析。作者指出,中国古代戏曲中“曲白相生”的艺术表现手法,使唱词(曲)与念白(白)相互补充,共同推进情节、塑造人物。“曲”以韵文为主,抒情写意、深化内心;“白”则是散文体对白或独白,用来叙事、交代、衔接动作或对话。在人物塑造方面,曲词抒发内心情感,宾白展现外在言行,二者有机交织,共生互动,实现“以歌舞演故事”的综合统一。明代戏曲家、文学家汤显祖特别重视“情”在戏曲创作中的作用,他认为“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肯定了主体情感的生发。但“情”与“理”又密切相关,理要符合情,只有合乎人情的道德实践才能得到充分肯定。概而言之,戏曲艺术有对儒家乐教思想的继承,使唱词(文学)既承载教化功能,又发挥抒情功能,而科白(表演)推进叙事功能,插科打诨则释放娱乐功能。这种多功能叠合的特性,使戏曲成为观察艺术功能复合态的典型个案。

综上所言,吴彦颐的《中国古代艺术功能论》从宏大博远的视角统筹“美”,又兼顾政治、伦理、教育等部分,达到了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在艺术学升级为门类的新的社会语境下,这种探索为中国艺术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即从具体艺术门类中抽绎共性,在历史变迁中把握规律,最终指向对艺术本质的深层理解。